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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级辅导员:
现将19级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(第四学期)学生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评教工作
(一)评教主体
2019级学生。
(二)评教对象
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(第四学期)各班对应的任课教师。
(三)评教时间
2021年8月24日—8月26日。
(四)评教方式
手机登录“智慧校园微平台”,点击“学生评教”后进行相关操作。
二、工作要求
19辅导员要切实组织好学生完成本次评教工作,做到有组织、有秩序、不遗漏,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完成网上评教。
教务处
2021年8月24日